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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代言是双刃剑
作者:于清教 时间:2008-4-9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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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面明星代言企业产品或服务,其负面影响对品牌是不言而喻的,甚至因企业选择明星不当造成企业名誉被毁的事例也不在少数。如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张柏芝代言“洁尔阴”广告惹社会和公众非议;何庆魁代言内蒙古万里大造林,当事人陈相贵被捕;李嘉欣与肯帝亚联姻解体并将遭遇索赔;河南企业天价请Twins却遭遇艳照门等等。
首先,表面看越是大牌的明星就越能带动企业知名度迅速攀升,但知名度越高,企业投入的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,知名度不等于美誉度。如果企业为支付明星代言的巨额广告费用而提高产品价格,将成本转嫁给消顾客,必定会存在潜在危机。尤其是负面明星甚至会让你企业的名誉扫地,让你的企业付出更大的成本。
其次,企业选择代言人都有自己的规划,无论是选择美女吸引眼球还是选择影视界、体育界名流,都要做到尽可能与企业的文化、品牌形象相吻合。如果张冠李戴,弄得不伦不类,单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,企业往往是不仅损失了银子,还要遭遇顾客投诉或索赔。
另外,没有人能够保证你所选择的代言人不出现名誉危机,而一旦出现势必会导致事倍功半。如上述列举的几个例子,其当事人所代言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终止了合约。再高明的营销与炒作都不及顾客的口碑。
对于企业而言,走明星代言这条路是把双刃剑,弄不好伤害企业,令企业名誉扫地、经营震荡。一个企业要真正做强做大,除了苦练内功,以产品质量为根本,增强研发力度,提高服务质量,更为重要的是一定要高度重视企业风险和品牌声誉的管理。